2015年合肥瑶海区选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25名公告(2)
2015-06-11 11:45阜阳教师招考网 来源:阜阳人事考试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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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确定初选人员
根据考生面试总成绩,按所报学科计划数1∶1的比例,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。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,中小学教师岗位以无生上课成绩为依据,从高分到低分,依次确定;幼儿园教师岗位以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为依据,从高分到低分,依次确定。
4、体检和考察
(1)初选人员体检、考察工作由瑶海区委组织部、瑶海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。
(2)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,费用自理。 体检标准参照《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》(教人[2001]35号)、《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》(皖教师[2011]1号)、关于转发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、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安徽省卫生厅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》(合人社秘[2013]371号)执行。
(3)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的标准,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,采取多种形式,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行、遵纪守法、自律意识、业务能力、工作实绩等。
(4)如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、考察不合格的,在同岗位面试人选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有效递补一次。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,中小学教师岗位以无生上课成绩为依据,从高分到低分,依次确定;幼儿园教师岗位以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为依据,从高分到低分,依次确定。
5、公示和报批
体检、考察均合格的人员,在瑶海区政府网、瑶海教育体育网公示7天。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人员,取消其聘用资格,所空名额不再递补。
公示期满,对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,按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。
6、聘用手续及待遇
(1)选聘人员实行合同管理。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(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),合同期限3年,试用期6个月,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。试用期满合格的,予以正式聘用;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。合同期满,经双方协商一致,可以续聘,重新签定合同。
(2)本次选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,在规定的时间内,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(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)关系,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,由本人自行承担。
(3)本次选聘人员中,属于原编制内人员的,报经相关部门同意后办理入编手续。其他人员不入事业编制,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执行,保险及其他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。
(4)选聘人员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,人事档案转入瑶海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。
五、其它事项
1、面试费80元。
2、咨询电话:0551-64497458 (合肥市瑶海区委组织部)0551-64494993 (合肥市瑶海区教育体育局)
3、监督电话:0551-64497758 (合肥市瑶海区监察局)
4、查询网站:瑶海区政府网(www.hfyaohai.gov.cn)瑶海教育体育网www.hfyhjy.gov.cn)。
中共合肥市瑶海区委组织部
合肥市瑶海区监察局
合肥市瑶海区教育体育局
2015年6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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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编辑:阜阳华图)